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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視綜藝節目到員林市衡文宮廣場錄製節目,30歲張姓男子擠在人群中觀看,涉嫌緊靠在1名女子身邊三度伸出魔爪摸她的腰、屁股和大腿,這名女子生氣地離開後,他又黏上1名女子襲胸;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依2個性騷擾罪各判有期徒刑4個月,裁定應執行7個月,得易罰金。前年10月22日中午,民視綜藝大集合節目到員林市?文宮廣場錄影,吸引民眾圍觀。被害的A女指控說,她擠到人群的第一排拿手機拍喜歡的藝人,因有人摸了她一下,感覺怪怪的看了對方,她曾想跟旁的1名阿婆換位置,但阿婆不願意,她只好站在原位;沒想到男子又伸出右手摸了她的腰側、左邊屁股和左大腿。A女說,她轉頭瞪了對方,跟現場1名「正義哥」抱怨有人一直摸她,她也受不了,離開現場去買飲料。沒想到,她再回到現場時,有另1名女子說被摸,那名正義哥抓著張男,問她「是不是他摸妳?」,她回答是,正義哥就打手機報警。被騷擾的B女也說,現場人很多,她感覺有人碰了她的胸部,起初以為是人群推擠,對方是不小心,沒放在心上,但過了一下,已沒有推擠,對方(指張男)又用右手碰了她的胸部,她告訴對方不要再靠過來,並往右邊挪,他竟跟著靠過來。當她蹲下時,他也蹲下,她一直閃躲,他一直動手,她才向正義哥說那個人怪怪的。法院審理時,張姓男子堅決否認曾伸手向兩名被害女子做出襲胸、摸屁股等騷擾動作。法院合議庭調查發現張男曾犯妨害性自主案,被判刑1年10個月,獲緩刑5年,他在警詢時供認他從沒交過女朋友,看到女生就會想要摸或碰觸對方;在檢察官偵訊時他供認曾碰觸兩名女子的背部。最後,合議庭採信兩女指控?9C864BFBD717620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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